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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2015-6-13 07:50| 发布者: 邢少山| 查看: 1134| 评论: 0|原作者: 徐礼义

摘要: 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各支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94周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广大党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 ...
关于开展评选“优秀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94周年,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广大党员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投身到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活动中,在各自的岗位上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为了弘扬正气、激励先进,校党总支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奖励一批“优秀党员先锋岗”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优秀党员先锋岗”评选,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纪律意识,营造文明、高效、敬业、优质的服务氛围,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入推进争创服务型党组织、公共服务单位民主考评、争创文明校园及宣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二、评先对象
全体党员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投身到争创服务型党组织活动中,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遵纪守法,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积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勤奋工作,爱岗敬业,踏实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深受群众赞誉。
四、评选方法
(一)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选,要在党员评议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民主推荐,支部审定的方式进行;要广泛征求党外群众的意见,并注重在教育一线的党员中评选;
(二)经支部审定后,应填写《优秀党员先锋岗审批表》,于6月25日前报校党总支审批。
(三)名额分配
各支部经过审定,评选出2名优秀党员先锋岗。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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