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 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区直、民办各学校,各幼儿园: 春季是学校传染病及食堂食品中毒突发事件多发期,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尤为重要,为有效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我区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学校对食堂食品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活饮用水及饮食用餐安全。 二、检查对象、时间和方式 1、检查对象:宣州区各级各类学校; 2、检查时间:3月11日—3月25日; 3、检查方式:区教体局、区药监局和区卫生局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各组组长负责安排检查车辆。 三、检查内容 1、学校食堂是否合法经营(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含学校对食堂日常监管情况); 3、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与公示情况;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学校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教育情况; 5、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渠道、索证索票及原料登记与库存情况; 6、是否违规使用食品调味剂和食品添加剂; 7、学校食堂是否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8、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9、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及食品留样的规范化情况; 10、学校食堂或超市是否出售“三无”食品; 11、学校食堂超市食品价格的公示情况; 12、是否使用过期、霉变及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 13、学校食堂是否加工和食用凉菜、四季豆等易中毒食品; 14、学校食堂消毒、冷藏、“三防”(防蚊、防蝇、防鼠)及垃圾存放设施; 15、学校卫生(食品)健康教育落实情况(查教师备课笔记和询问学生有关开展情况); 16、学校传染病防控落实情况 (1)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 (3)传染病报告、晨检、缺课登记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4)学校内设医疗机构(卫生室)执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学校保健室开展卫生保健情况; (5)学生健康体检情况,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情况等。 17、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情况 (1)自备水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 (2)二次供水消毒及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 (3)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等。 18、教学生活设施卫生: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卫生监督、监测情况,学生宿舍、厕所卫生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意识,强化贯彻性和执行力; 2、共同协作,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3、规范指导,认真记录,发现存在和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并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 4、检查结束后,各组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于3月底前交区教体局。 附:宣州区2015年春季学校卫生检查人员安排表 宣城市宣州区教育体育局 宣城市宣州区卫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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